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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开展药品药材生产经营综合整治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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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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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蒋红瑜 通讯员杨成松) 近日,从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传来消息,2月1日至12月31日,亳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品药材生产经营综合整治,加强药品药材质量监管,服务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救治工作,确保广大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进一步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世界中医药之都”。


  据悉,亳州市成立由市长杜延安任组长,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亳州市药品药材生产经营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等负责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综合整治组织协调、督查督办,保障综合整治有计划、按步骤推进。


  同时,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树立问题导向,突出检查重点,进行地毯式、全覆盖、全环节检查。加强督查调度,市委、市政府定期对工作进行督查调度,实行市领导包保责任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市县区联动,发挥基层乡镇(街道)作用,实行联防联控,推动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以易染色增重、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硫磺过度熏蒸、高毒农药熏蒸及防疫用药品药材为重点整治品种。坚持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检相结合,综合整治期间至少完成600批中药材、600批中药饮片、50批制剂的监督抽检任务。药品生产环节重点整治生产防疫用药企业和风险较高的企业;药品经营环节重点整治日常管理水平低、购销渠道混乱的企业,投诉举报或有线索表明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企业,频繁变更经营许可事项的企业;涉药市场方面重点整治中药材专业市场、中药材商品交易中心、物流园(市场及周边区域)、城乡结合部和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交易场所。


  此外,严查药品生产企业未按GMP要求执行的行为;严查药品经营企业未按GSP要求执行的行为;严查涉药市场中药材制假售假、掺杂使假、染色增重、以次充好及市场内经营市场外交易不合格药品药材的行为;严查药品药材生产经营各环节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案件一律依法从重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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