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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等十一部门联手整治虚假违法广告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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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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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陆悦) 3月1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广电总局、银保监会、中医药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2020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和修订后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工作制度》),以进一步加强广告市场协同监管,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维护良好广告市场秩序,


  《工作要点》明确了2020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的五项重点任务。其中明确要求加强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广告监管,严厉打击医疗、药品等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广告监管执法工作,重点针对涉及口罩等防护用品广告以及涉及借疫情宣传疫病防治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开展监测,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要治理规范移动端互联网广告,坚决遏制移动APP、自媒体账号等虚假违法广告多发、易发态势。同时,要强化广告协同监管,加强部门间沟通及信息共享,强化联合部署、联合约谈告诫、联合执法、联合调研,提升部际联席会议协调调度能力;并健全完善重点案件联合督办机制,对重大违法案件实行统一挂牌督办;研究建立广告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广告信用监管格局。


  《工作要点》明确,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严把广告审查准入关。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对发现的违法广告,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涉及严重失信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并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从严监管。


  根据《工作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国家药监局要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对相关部门移送的除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外,还涉嫌其他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要将相关生产经营者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惩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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