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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上半年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3288件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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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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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上半年,福建省市场监管系统紧紧围绕全国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截至6月28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9800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单位57017家,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3288件,结案2217件,罚款金额4197.85万元。有效保障福建省食品药品安全,有力维护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突出重点,加强排查监管。突出重点区域集中排查整治、突出重点品种制定风险排查清单、突出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结合以疫情期间及疫后可能存在的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非法添加、“塑化剂”污染、虚假标签标识、商标侵权、广告违法等问题为重点开展排查整治;强化对疫苗、特殊药品及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中药饮片、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药械监管;加强对属地外卖送餐平台的管理;持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


  多措并举,强化执法办案。做好线索摸排和横向信息沟通,畅通案件举报渠道,强化线上发现、源头追溯、线下检查,及时发现案件线索,2020年上半年全省12315共受理食品类投诉9205件,举报5906件,药品投诉举报881件,并及时移送相关执法机构办理;突出重点,严厉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有主观故意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坚决落实“最严厉的处罚”要求,对依法顶格处罚的坚决给予顶格处罚,对一年内多次生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的食品企业,处以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违法企业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食品行业企业及其法人代表进行严厉处罚,实行从严禁业,限制其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抄送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据统计,全省市场监管系统2020年上半年共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6本,从业禁止15人,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案件18起。另外,将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工作列入“双打”考核内容,并实行食品药品违法黑名单公示等措施。


  强化协作,推进行刑衔接。在办理处罚标准或案件定性有争议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中,积极协调或商请有关部门提供认定意见。如针对市场监管总局挂牌督办“食品中涉嫌非法添加匹可硫酸钠案”的案件定性,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多次与公安、检察、法院、省药监局等部门研究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等有毒有害物质违法行为的定性、评估、鉴定、认定等定罪、相关证据及法律适用问题。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还通过联席会议、专案研究会、联合督查等形式,逐步建立了有效的行刑衔接机制,进一步密切沟通联系,强化联合执法,畅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福建省市场监管局通过多渠道大力宣传开展“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多形式发布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动态。及时公布专项行动中各地查办的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例,线上线下齐普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发布有关信息12万条次,开展各类宣传18场次,分发宣传材料50万多份。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还注重加强舆情监测和处置。截至6月30日,共监测到涉及省内市场监管食品安全领域舆情数据逾13万条,其中监测系统标记敏感信息近3万条,转办相关处室和单位65条。实现了热点敏感舆情的早发现、早预警、快处置,有效管控舆情的发酵,避免产生负面影响。


  据统计,上半年查处的3288件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中,包括经营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案件176件、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59件、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16件、食用农产品违法经营行为72件、经营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肉类31件等,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通过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案件的查办,极大地提高了福建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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