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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开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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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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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新时代全面深入持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这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民族工作重要论述,推进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重大举措,也是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要制度设计。刚刚召开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把“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显著优势”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意见》的指导下,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将迈上新台阶,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将更加增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将更加巩固和发展。

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需要牢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支撑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是激励中华儿女团结奋进、开辟未来的精神旗帜。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行百里者半九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全党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而这一切的思想根基就是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确立起全国各族人民共同认同的价值观“最大公约数”。

深刻领会和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内涵。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精神支撑,要深刻领会和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内涵。《意见》指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中华民族是我国包括56个民族和其他族群在内的人们共同体,也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经历了从古代共同缔造统一多民族中国的自发阶段到近代以来共同抵抗外侮、拯救中国、建强中国的自觉阶段,各民族形成了水乳交融、唇齿相依、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关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密不可分。自古以来,各民族共同开拓了我们辽阔的疆域,共同书写了我们悠久的历史,共同创造了我们灿烂的文化,共同培育了我们伟大的精神。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积淀了具有相同价值认同和价值追求的民族思想,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动力。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祖国统一的主题。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我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中华文化、捍卫祖国统一、推动历史进步,在交往交流中逐渐形成了世界上人口最多、文字基本统一、观念基本相同的中华民族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利于深刻认识到维护国家统一是各民族的最高利益,清醒地将个人、民族的命运同国家命运联系在一起,在新时代面临百年之大变局中汇聚成中华民族的伟大力量。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促进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各民族手挽着手、肩并着肩共同努力奋斗,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推动中华民族成为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利于清醒地识别国际反华势力破坏中华民族团结的阴谋、清醒地认识“狭隘民族主义”和“大汉民族主义”的危害性,坚决反对破坏中华民族团结的一切言行,做中华民族团结的坚强卫士。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民族之魂。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各民族共同培育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自古以来,各民族都以统一天下为己任,都以中华文化而自居。习近平指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利于理解中华民族和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增强中华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构建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

二、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事业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意见》指出,“各族人民亲如一家,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定要实现的根本保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深刻领会《意见》精神,要在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在中国历史教育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习近平指出,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从各民族学习共同的中国历史做起,引导各族人民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宗教观;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增强各民族人民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要在中国革命历史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历史教育中,引导各族人民了解各民族为中华民族独立、中国富强共同牺牲、共同奋斗的光辉历史;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浴血奋战,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艰辛历程,从而认识到中国梦是各民族团结奋斗梦、繁荣发展梦,增强各民族为实现中国梦奋斗的信心。

在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学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重视培育和巩固干部职工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实践活动,强化熏陶和教育功能,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各族干部职工的思想基因。要积极优化社会舆论环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各族人民辨别是非的能力,传播正能量,宣传积极向上、向善、向美的民族团结事迹,让全社会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主旋律。要大力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我国民族政策和民族理论基本知识,引导各族学生正确认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教育各族学生从小树立“我是中华民族一员”的意识,增强自强自信自豪感,明确“爱我中华”“复兴中华”是自己的义务和责任,确立起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读书、而成才的理想,在成长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奋力拼搏。

在传承中华优秀文化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文化既有各民族的个性特点,又有各民族的共性特点,特别是各民族共同生活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更加丰富和发展了中华传统文化。要大力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工程,让各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光大,成为各民族共同认同的精神源泉,成为社会主义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在共有精神源泉的基础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实践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意见》从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和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等方面部署了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任务。要把握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内容,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机制,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载体和方式,特别是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网络平台,在全国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气氛;深入扎实地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建设引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坚固起来,在新时代绽放出绚丽的民族团结之花,结出民族团结进步的丰硕之果。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凝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目标越来越接近的关键时期,《意见》指明了方向,确定了目标,明确了路径,提出了要求,提供了保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事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于凝聚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薄力量、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凝心聚气。要按照《意见》的明确要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路径凝心聚气。要通过广泛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引导在全国各族人民尤其是各族青少年中牢固地确立起“我是中华民族”的思想,做到既认同本民族、又认同各兄弟民族、更共同认同中华民族;清楚地认识各民族共创的中国历史、中华文化和中国文明、各民族共建的中华民族以及各民族一家人的关系;牢固树立起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和宗教观,坚定地认同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觉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和多民族国家的大统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共同团结奋斗。

坚持以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推动中华民族实体化发展。《意见》把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原则、重要任务和根本途径,明确了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举措。要推进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建立,创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各民族从空间到经济、文化、社会和心理相互嵌入,成为密不可分的共同体。要建构各民族沟通的文化桥梁,在全社会建造各民族共享的具有鲜明特征的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符号、视觉形象和中国标志;在保障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基础上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促进各民族相互学习语言文字;在尊重少数民族保持或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基础上,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引领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建设乡风文明的活动,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文化家园。要大力开展各族群众性的交流活动,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凝聚中华民族的社会共识。要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建成小康社会,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造扎实的物质基础。

坚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汇聚力量。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是一家,新时代更是中华民族一家亲,要按照《意见》精神,大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强调各民族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和共同性,把各民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中华民族团结、共建中国美好家园的目标上来,努力实现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事业中,向世界充分展示出中国精神、中国力量和中国价值。

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保障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固。《意见》要求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坚定不移用法律来保障和巩固民族团结。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全面贯彻落实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依法保障各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提高全国各族人民的法治素养,强化法治意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坚决依法打击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矛盾的言行,坚决制止违背民族团结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苗头,保证顺利开展民族事务工作。《意见》还要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遵循社会团结规律,坚持正面引导,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这些要求也都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保障。

(西藏自治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执笔人:王春焕 西藏社科院副院长、宋博瀚 西藏社科院民族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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