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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经营环节不合格化妆品无处遁形,因为它来了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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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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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正式启动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批发(零售)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该专项整治将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的原则,着力解决当前新疆化妆品经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打击化妆品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化妆品经营秩序持续好转,保障人民群众用妆安全。


  “在专项整治期间,我们将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无证生产的化妆品、非法添加禁用物质化妆品、经营假冒伪劣化妆品;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未经备案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经国家药监局或省级药监局公告或者通告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的化妆品、国家药监局或者省级药监局通告暂停或者停止销售、备案信息和实际标签标示不一致的化妆品等;销售违法宣称药妆、EGF(表皮生长因子)、干细胞等化妆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化妆品监督管理处处长胡斌介绍。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将持续到8月25日,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检查评估和整改提升四个阶段,其中自查自纠阶段将在5月15日前结束。


  据悉,专项整治将抽调全区药监局、各地(州、市)市场监管局化妆品执法骨干和专业化技术人员混编成组,采取多种方式,增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将充分发挥技术监督的作用,对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批发(零售)企业开展监督抽检,重点抽检非法添加禁用物质等,严厉查处不合格化妆品。(马少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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