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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首次评审非临床单位药学专业高级职称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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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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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南省举行非临床单位药学专业高级职称首次评审会。全省相关企事业单位共有专业理论考试合格且具备参评业绩条件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84人申报参评,通过面试、评审和公示程序,共有5人获得了药学专业正高级职称,45人获得了药学专业副高级职称。省纪委监委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省药监局机关纪委对整个评审过程予以全程监督。


  首次评审会结束后,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梁毅恒主持召开了评审专家座谈会,对首次评审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要求药学专业职改办充分听取评审专家意见,认真总结首次评审工作经验,对此次评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和研究,并积极改进,确保药学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地进行,努力为全省医药专技人员打造一个权威公平的平台。


  湖南省药监局党组高度重视非临床单位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工作。通过多年的持续汇报、呼吁争取、多方协调, 2020年6月,湖南省职改办正式批复由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共同组建非临床单位药学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省药监局随即启动了相关筹备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和职改办,设置了分支专业,组建了评委库,开展题库建设等一系列工作。同年11月,印发出台了《湖南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高级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湘职改办〔2020〕15号)。12月,成功举行了首次全省非临床单位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专业理论水平考试。


  梁毅恒表示,开展这项工作的初衷,一是全省医药行业多年的呼声和期盼;二是以职称评审为导向,引导并充分调动全省医药从业人员加强专业理论学习,提高专业工作能力,重视专业科研成果的积极性;三是加快湖南全省医药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喻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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