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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操锁”案昨庭审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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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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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昨日上午10时20分,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李辉涉嫌强奸、故意伤害一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共进行了近两个小时,通过公诉、询问、举证、辩护等几个法律程序。法庭将择日公开宣判。

  秀秀出庭  开庭时间延后

  此案原定昨日上午9时开庭,受害人秀秀此前曾经向媒体表示可能不会到庭参加诉讼。但是昨日上午,秀秀按法庭要求也来到法院。

  秀秀身着红花白地衬衣,头发拢在脑后,在姐姐的陪伴下来到法院。她目不斜视地同辽宁久鼎律师事务所两名女律师王敬锐和王秀芳进入法庭。因为秀秀的到来,导致开庭时间后延,10时20分左右才开始庭审。

  望花区法院刑事庭副庭长孔夯担任审判长,望花区两名妇联干部,特邀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李辉的辩护律师是辽宁红叶律师事务所的女律师胡艳。因为此案涉及隐私问题,庭审采取不公开方式审理。

  李辉庭外称“秀秀陷害我”

  记者有机会在庭审开始前见到了此案的被告人李辉。身高1.74米、体格健壮的他眼睛不敢直视记者。据法警介绍,李辉是当日早晨被法警从抚顺市看守所羁押来的。记者问李辉:“知不知道你今天受审?”李辉先是迟疑地看了记者一眼,然后轻轻地点点头。“你犯了什么罪知道吗?”李辉又是点几下头,然后吐出一句:“她(指秀秀)陷害我!”作为李辉的证人,李辉的父亲在李辉妹妹的陪同下早早来到了法院。今年67岁的李父因有心脏病,刚服完药,手里还拿着一盒“救心丸”。走进法庭时,李父手里还拿着一本名为《精神病学》的书。在庭审即将结束时,李辉的前妻姚女士也来到了法院,在法庭外等候。

  李辉法庭辩解:她是自愿的!

  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李辉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故意伤害罪。秀秀的两位代理律师则认为李辉的行为还构成侮辱妇女罪。被告人李辉在庭审中却一直认为自己没有犯罪,其代理律师也为其进行了无罪辩护。李辉辩解说,他一直怀疑秀秀与别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所以很生气。他没有强奸过秀秀,发生性关系和上“贞操锁”都是秀秀自愿的。审判长将一把拼音商标为“金门”的小锁头亮在李辉的眼前时,李辉低下了头,承认曾用它锁住秀秀的下体。

  律师:索赔1元钱不是故意炒作

  昨日,秀秀再次提出了索赔1元钱医疗费用的诉讼请求。不少人认为这样容易纵容和助长犯罪分子的气焰。王秀芳律师认为:秀秀所花的医药费用留有单据的很少,只有6元5角,全部索赔也没有什么意义。而且,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解释,受害人不能向被告人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秀秀:法庭上我也不敢看他!

  从开庭到休庭,秀秀一直没有抬起头,几乎一言未发,时不时地用手捂住脸,泪水从指缝间溢出。李辉曾几次偷偷向秀秀望了过去,秀秀都没有回望。“我一想起他,心里就打哆嗦,根本不敢看他。”已经站在被告席上的这个男人仍然让她瑟瑟发抖。中午休庭后,秀秀在亲属和新闻记者的陪护下回到家。

  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拨通了秀秀家的电话。提起李辉来,秀秀只有一个感觉:怕。秀秀的三姐说:“李辉只要看见我妹妹和哪位男同志说话,不由分说上去便是一脚……李辉一直怀疑秀秀与同单位一个男人有染,并为此把秀秀打得遍体鳞伤。实际上该人是个女同志,可任凭秀秀怎么解释,李辉也不相信……”

  “他打你你报过警吗?”记者问秀秀。“报啥警啊,我哪敢惹他啊。”秀秀无奈地告诉记者,听得出她声音还是有些发抖。(庭审情景均根据律师叙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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