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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男子强行与14岁女儿乱伦被判刑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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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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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世上的人没有完全相同的,就犹如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一样。既然世上无奇不有,那么下面就有一件奇事了,一男子强迫与只有一十四岁的女儿乱伦。这是为人父亲应该做出的事情吗?这让人奇怪的同时也甚是感到愤怒。

  2011年1月19日,彭某喝酒后回家看黄色录像,心生淫欲,想到家只有一个刚满14周岁的女儿是女的,遂以送衣服为由,进入女儿的房间,要求与女儿同睡,后将女儿奸淫,事后威胁女儿不能说出去。2月3日(农历大年三十)凌晨,彭某强行将女儿的门推开,强行与女儿发生了性关系。

  经四川省兴文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1年7月5日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女儿是自己的心头肉,每个父亲痛惜都来不及,怎么舍得伤害呢?不过两性心理不健康的人就说不准了,所以平时的生活中我们应该注意自己的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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