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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不分男女男人应该这样自己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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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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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1日,作家李枫在微博发长文爆料郭敬明曾对其性和性,表示:“他经常性、性签约到他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性职员。”当晚10点,郭敬明通过实名认证微博回应:“完全,已让律师处理。”尽管更多在给举报者李枫点赞和支持,但必须指出的是,李枫回忆被郭敬明性侵经历的长文,并没有列出人证和,而郭敬明简单明了的回复,反倒给人以职业的观感。

  此事的结果如何,还需要看李枫能否拿出过硬的,以及郭敬明的律师团会如何应对。假如没有足够的,郭敬明反戈一击,状告李枫的可能性也不小。不过,相对于从的角度看待此事,我们更需要看到此争议事件的另一个衍生性热点——男性在生活和工作中如何应对性。

  主流社会对于男性被性,无论是被男性还是女性,都还比较,认为这有些大惊小怪。李枫虽然明面上获得不少支持,但更多关注者还是看热闹的心态,希望看看抄袭风波之后的郭敬明将如何度过这一危机。

  从许多被性的当事人来说,他们的心理和生理创伤,都是外人所不知悉和无法体会的。更重要的是,目前的法律对于男性被性的处罚也相对较轻,在执行层面获得的支持度有限。

  目前,《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不过,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第十二条对上述作出修改,将妇女改为“他人”,意味着男性也被认可为猥亵罪的被害方,可以适用此条款进行。

  修订后的法律给予被性的男性更多支持,但与女性被类似,取证难成了非常棘手的问题。以李枫所述为例,当事人很少能够保存,更难获得人证——假如不是在公共场合,也没有可调。所以,大部分猥亵的男性即便报了警,者也很难被量刑。这一点,与女性的困境十分类似。

  性的性别观本就需要调整,性不分男女。男性被性后想要获得待遇,最大的难度还在于性这样一个法律事件容易被解读成事件。相对而言,被者似乎要比者承担更大的压力。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有许多,例如国民在整体上都缺乏性教育,的性别概念十分固化等。

  郭敬明被举报存在性侵多位男性的行为,最终要看的还是法院的判决。只不过此事带出了一个早该被重视的话题,即男性被性的应对策略问题。对此,解决的办法与给予女性被后的类似,那就是如果确认被,那么应该勇敢站出来指认,并注意保留相关。法律为每一个者提供必要的,也为社会观念的变革提供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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