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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在直播间狂刷“火箭”、“城堡”的人是谁?合作当托儿行不通了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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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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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淫乐园实录

近日有关于泰国淫乐园实录的话题受到了许多网友们的关注,大多数网友都想要知道泰国淫乐园实录问题的具体情况,那么关于泰国淫乐园实录的相关信息,小编也是在网上收集并整理的一些相关的信息,接下来就由小编来给大家分享下小编所收集到的与泰国淫乐园实录问题相关的信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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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子弹飞》里面有这样一句经典台词,“得先让豪绅出钱,带着百姓捐钱。豪绅捐了,百姓才跟着捐。钱到手后,豪绅的钱,如数奉还,百姓的钱,三七分账”。而这句话用来形容直播行业,恰到好处。

《让子弹飞》里面有这样一句经典台词,“得先让豪绅出钱,带着百姓捐钱。豪绅捐了,百姓才跟着捐。钱到手后,豪绅的钱,如数奉还,百姓的钱,三七分账”。而这句话用来形容直播行业,恰到好处。

01

起底网络直播打赏乱象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用户在网络直播平台分享生活、展示才艺、展开社交活动,网络直播平台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但随之也暴露出不良表演、宣扬一夜暴富等问题。

那些在直播间狂刷“火箭”、“城堡”的人是谁?真的有靠打赏一夜暴富的吗?对于这个问题,央视在今年5月其实就有做了专门的调查。

某平台上某网络主播直播时,有观看者不断向她赠送虚拟礼物。一个叫“至尊守护”的礼物折合人民币1万元,在一次直播中,该主播就收到了30个,总价值30万元。

相对于暴富的故事,一篇讲述该主播短时间获得千万元“打赏”的文章一度在网络热传,说到她几年来共直播600多场,累计获得虚拟礼物折合人民币达3000万元。自媒体提到的“打赏”,是指观众通过直播平台购买虚拟货币,再兑换成虚拟礼物赠送给主播。直播平台会折算“打赏”礼物的价值,并与主播分成。这是他们重要的收入来源。

为了获得“打赏”,主播会想办法让粉丝“刷礼物”。这是某主播和另一名网络主播进行的网络擂台PK游戏,规则是比较两方粉丝在规定时间内赠送礼物的多少,输的人要接受游戏惩罚。一些粉丝为支持喜欢的网络主播,不断赠送礼物。在该网络平台上,标价最高的是66666抖币的“至尊礼炮”,折合人民币9523元。

近几年,一些自媒体不断炒作这名网络女主播“最多一天赚500多万人民币”等有关巨额打赏的信息。在给她打赏的人员中,一个名叫“老爷”的账号送出的礼物超过8000万人民币。正当大家议论此人的真实身份时,该账号悄悄修改了网名,在网络销声匿迹。

虽然“巨额打赏获利”的真实性有待核实,但用这种“套路”吸引网友“打赏”牟利的行为和宣传频频在网络出现,冲击着社会心理。

央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有的网络主播和平台会用一些虚假手段获取“打赏”,比如找“托”冒充粉丝、伪造主播人气流量数据等,诱导不知情的网民跟风消费。

“95后”网络主播小王告诉央视记者,一些主播通过连麦PK刺激粉丝打赏的行为被叫做“骗票”,之所以叫做“骗”,是因为其中存在大量套路。比如运营团队会假扮粉丝刷礼物,营造紧张气氛,进而骗取网友跟风打赏。

为提高主播热度,吸引观众,直播数据也会造假。在团队操作下,实时在线人数只需要后台改一下设置,就能把累计时间段内的全部流量都算进去。此外还有“倍数化”操作,可使呈现人数是真实数据的1000倍甚至更多,以此提高主播价码,抬升粉丝刷礼物的心理价位。

据央广网报道,一个名叫“智嘉”的秀场流量主播自曝,2016年直播火爆时,他的直播间5个月内产生了400多万元的打赏流水,但只有5万是真的,其余都是经纪公司刷的。

原来“土豪”刷大礼,全是拼演技。5个月,400多万元的打赏流水,只有五六万元是真的——这“含水量”大概跟海洋里的水母差不多了。至此,公众大概弄明白了一个道理:为什么直播间出手阔绰的土豪们总显得视金钱如粪土,三五千块钱的“城堡”“火箭”就跟点赞一样疯狂刷,原来这钱真不是个人腰包里掏的,不过是来回点钞给围观者并借此煽情的“公司道具”。

说得更直白一些,这些多金的“土豪人设”,就跟电商APP里泛滥成灾的刷单好评一样,不过是一种诱人上当、催人入坑的氛围。一方面,它给众多围观的粉丝制造了一种“这个主播有土豪捧着”的错觉,放大从众效应,怂恿跟风刷礼;另一方面,跟主播合伙儿唱双簧,甚至安排两个假土豪互斗,制造泡沫繁荣,污染行业数据。

02

整顿来了:要挤掉直播水分

为加强网络表演行业内容源头管理,进一步明确平台、主播、经纪机构三方关系,文化和旅游部于近日发布《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不得以虚假消费、带头打赏等方式诱导用户消费,不得以打赏排名、虚假宣传等方式炒作网络表演者收入。意见稿指出,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应当加强对签约网络表演者的约束,要求其不得以特殊对待、语言刺激、承诺返利等方式诱导用户消费。

统计显示,2020年中国在线直播用户规模为5.87亿人。且预计未来还将继续保持增长,到2022年,直播用户有望达到6.60亿人。不过,这样一个“国民级”行业,其中的乱象并不少见。此前有媒体调查发现,网络直播中,为获得打赏,主播开竞猜局引导粉丝“下注”、相互比拼所获礼物、无下限互动、卖假惨进行网络乞讨进而获得礼物等乱象层出不穷。

在网络直播体系中,经纪机构扮演着非常关键的角色,因为他们才是网络主播背后真正的“玩家”。可以说,网络主播在台前的表现,不管是具体的人设、形象包装,还是与用户的互动模式,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经纪机构的“指挥”。因此,规范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确实是“加强网络表演内容源头管理”的重要一环。

这次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不得以虚假消费、带头打赏等方式诱导用户消费,算是一种针对性纠偏。在直播平台的算法中,主播获得的礼物越多,被推送的机会越大,就越容易被粉丝发现。正是看到这一激励机制,不少经纪机构为了钓大鱼,不惜放长线,即使会被平台分利,也常自刷礼物或让合作方当“托儿”。如此通过“自导自演”的方式造势,让直播间的礼物和粉丝变得真真假假,进而增加了网络直播行业的水分。长此以往,这种虚假繁荣必然为行业的长远发展埋下隐患。

此前一些带货主播被曝退款率超七成,它的背后也有着同样的病灶,都是通过数据注水的方式来实现获利最大化。只不过,一般的表演经纪机构带头或者请“托儿”打赏是为了“带节奏”,引导用户送礼物,而带货主播背后的经纪公司想方设法刷流量,则是为引导用户购买,或提升带货主播的“坑位费”。因此,不管是网络表演还是网络带货,规范其背后的经纪机构行为,都显得非常重要。

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以虚假消费、带头打赏等方式诱导用户消费,带来的另一个突出问题则是容易让一些青少年“入坑”。近几年,未成年人巨额打赏主播事件时有发生。众所周知,未成年人在接触网络直播时,属于最容易受到“诱导”的群体。很显然,经纪公司和主播的诱导消费现象越突出,它对于未成年人的伤害也就越大。从更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对于经纪公司的诱导消费行为也应该予以严格规范。

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到的“不得以虚假消费、带头打赏等方式诱导用户消费”“不得以特殊对待、语言刺激、承诺返利等方式诱导用户消费”等,都是指向一种原则性要求。它具体如何落实,还有待现实检验。像如何判定是经纪公司“带头打赏”,或就需要平台方面强化把关,提供数据支持。而如何界定“特殊对待”“语言刺激”,从而实现精准监督和约束,也有赖于建立完善的配套执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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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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